根據《2023年無錫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錫人社事招公告核〔2023〕32號)精神,現就2023年無錫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2023年無錫市教育局直屬單位公開招聘教師進入面試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5月5日(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無錫市江南新城實驗中學(無錫市經開區(qū)西鳳道7號)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畢業(yè)生需提供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或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未就業(yè)畢業(yè)生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其他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委培、定向的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以第二學位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還需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yè)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崗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的崗位,錄用人員如為2023年的畢業(yè)生且目前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須提供筆試成績合格證明,并書面承諾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歷的人員還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勞動合同、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記錄或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公積金繳納記錄)。
上述證明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2023年畢業(yè)的應屆生就業(yè)推薦表可提供復印件,但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學生處公章)。2023年畢業(yè)生學歷(學位)證書材料可延遲到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工作經歷證明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
(二)審核時如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補齊材料,否則作為復審不通過。報考人員如在規(guī)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作自動放棄處理,并進行遞補,遞補人員于5月6日上午9:00-11:30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地點不變),逾期不再遞補。
(三)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復審的,可由他人代為審核,請代審人攜帶好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代審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報考人員簽署的資格復審委托書。
咨詢電話:0510-81821831、81827693。
無錫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